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企業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項目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》(滬松府規〔2018〕10號),鼓勵我區企業創新研制重大技術裝備推廣,特制定本申報通知。
一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企業為項目研制單位,其工商、稅務依法在本區注冊,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;
(二)申報企業治理結構完善,財務制度健全,經營過程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;
(三)申報的項目內容必須符合項目指南(見附件1)的要求;
(四)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。對企業已獲歷年企業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項目專項資金支持但項目未完成驗收的單位,申請項目不予受理;
(五)同一項目已獲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,不再重復支持。
二、支持范圍
支持本區企業已形成銷售合同的首臺突破類項目。簽訂合同原則要求研制單位與用戶簽訂的第一個合同,且簽訂日期應在2020年6月1日(含)以后。項目應處于合同執行期的安裝調試和工藝試驗(含)之前的階段。
三、支持標準
對經認定的我區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生產企業,根據其簽訂的首臺(套)技術裝備銷售合同,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價格30%,給予生產企業補貼,用于生產企業研發費用補助,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四、申報材料
(一)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(企業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)項目申請表;
(二)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資金推薦單位審批表;
(三)項目可行性報告;
(四)首臺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銷售合同(復印件);
(五)研制單位的營業執照和企業信用報告(復印件);
(六)用戶的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(七)研制單位2020年度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正式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,包括:正文(含會計師事務所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)、財務報表(包括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-含研究開發費或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)、報表附注;
(八)與申報材料(七)同年度的企業完稅證明材料;
(九)項目銀行貸款承諾書、自有資金證明材料(原件),證明項目具有先進性、創新性的相關檢測、檢索報告(如查新報告)(復印件);
(十)企業資質證明材料:
●企業技術中心(國家、市、區級)認證
●“專精特新”中小企業(市級、區級)認證
●高新技術企業認證
●外資研發中心認證
(十一)其它有關材料(均為復印件):
如:項目已獲得的知識產權授權、受理、引進等的證明文件;企業獲得國家、地方政府頒發的獎勵證書;列入國家專項計劃項目批準文件(已完成項目需附驗收結論意見);與本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材料;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;IS0質量體系認證證書、環境體系認證證書;合作單位協議書等。
五、申報流程
(一)申報企業登陸“松江區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服務平臺”(http://xmpt.songjiang.gov.cn/),填報企業基本信息、申報項目信息,并上傳所有相關附件材料(PDF文件,A4幅面,按照申報材料順序上傳,并合理命名電子文檔文件名)。材料通過科室預審后,下載申請表(未經科室預審的項目不能打印申報材料),并按規定編制申報材料,所有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,并與網上申報材料相一致,復印件用A4紙,加蓋單位公章后按順序膠裝成冊(膠裝時為便于查找,請在不同類型的材料之間插入彩頁紙),一式兩份(原件審核后將當場予以退回)。
(二)將紙質申請材料報所在街鎮或經濟開發區。所在街鎮或經濟開發區對企業的申請資格、申請材料等的真實性、準確性進行審核,從網上打印推薦意見(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資金推薦單位審批表),并簽字蓋章。
(三)申報企業向區經委遞交具有推薦意見的申請材料,區經委進行受理審核。
六、申報時間
網上申報時間: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
材料提交時間:2021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20日
七、聯系方式
聯系科室:區經委技術進步科
聯 系 人:金亮 胡志華
聯系電話:37737125 37737122
聯系地址:松江區人民北路3456號2號樓906室
附件:
1、松江區企業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項目申報指南
2、首臺套項目可行性報告(提綱)
3、首臺套項目填報說明
松江區經濟委員會
2020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