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批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認定工作的通知
各相關單位:
為全面貫徹落實《閔行區關于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》和《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4-2026年)》,加快推進我區文化創意產業載體建設,進一步提升我區文化創意產業載體發展能級和水平,根據《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認定管理辦法》(見附件1,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今年將組織開展第五批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載體(主要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)認定工作,具體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范圍
本區范圍內符合《管理辦法》認定要求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。
本次新申報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的,應為各鎮、街道(莘莊工業區)重點培育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。
在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的樓宇、空間以及在示范樓宇內的空間,原則上不再重復認定。
二、申報評審流程
1.申報階段(7月4日-26日)
本次區級文創載體認定申報采取線下申報方式。
申報單位填寫認定申報表(園區見附件2、樓宇見附件3、空間見附件4),并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。紙質材料需A4紙雙面打印,于左側膠裝成冊,封面為申報表首頁,一式六份,加蓋公章、騎縫章,其中五份上報區文創辦,另一份由所在鎮、街道(莘莊工業區)文創辦留存。申報單位報送紙質材料至各鎮、街道(莘莊工業區)文創辦(聯系方式見附件5)的截止日期為7月26日。
2.初審階段(7月29日-8月2日)
由各鎮、街道(莘莊工業區)文創辦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提交的紙質材料進行初審,在相應申報表中填寫初審意見并蓋章。
8月1日(星期四)-2日(星期五)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,請各鎮、街道(莘莊工業區)文創辦會同轄區內通過初審的申報單位,一并將相應匯總表和通過初審的申報單位紙質材料(一式五份)報送至閔行區政府(滬閔路6258號)1號樓105會議室,勿使用快遞或郵寄。屆時,區文創辦將安排專人在現場進行申報材料預審,若有材料欠缺須限時補齊。逾期不再受理,并視作放棄申報。
3.評審階段(8月5日-9月上旬)
區文創辦將組織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地走訪和集中評審(具體安排另行通知),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并審查相關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。
4. 公示階段(9月中下旬)
通過區級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名單將向社會公示。
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,由區文創辦授牌,有效期兩年。
經認定的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,將獲得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的申報資格,并可優先享受我區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。
聯系人:周期 聯系電話:24033269 手機:13901976995
特此通知
附件:
1.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、示范樓宇和示范空間認定管理辦法
2.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認定申報表(樣表)
3.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示范樓宇認定申報表(樣表)
4.閔行區文化創意產業示范空間認定申報表(樣表)
5.閔行區各街鎮(工業區)文創辦聯系方式
閔行區文創辦
2024年6月28日